咖 米 集 合 理 财 计 划
鉴于国内证券投资机会日益显现,为了满足一些咖米中小用户的要求,发挥咖米理财交易水平的优势 ,彼此建立在高度负责及充分信任的基础上进行合作。特别制定本集合理财计划。
咖米集合理财计划具体内容如下:
1、性质:
本集合理财属委托理财。
2、集合理财对象:
咖米交易决策系统用户。
3、集合理财发起人、执行人:
谢平(咖米交易决策系统首席设计师)
4、理财方式及期限:
本次投资集合理财计划采取封闭操作的模式,封闭期限1年,委托资金在本计划到期之前不得支取(备: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支取,先按划入资金额支付3%的违约金。若有盈利视为自动放弃,若亏损则承担相应损失)。委托资金其集合时间为2008年7月1日--2008年7月30日,交易执行期为2008 年8月1日----2009年7月31日,清还资金结算期为2009年8月1日----2009年8月10日。合作期满清算不收取管理费,不计息。
5、交易标的及交易营业部:
交易标的:仅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品种。
交易营业部:在华融证券广州林和西路营业部交易。
6、集合资金规模:
本理财计划最低入资为10000元,以10000元为一个份额,每人最高50个份额。总规模不设上限。
7、预期盈利幅度:
盈利不会大于上证指数升幅的比例,也不会小于上证指数升幅85%的比例(持仓后计),即牛市跑不赢大盘(只可跟上节奏)、熊市则清仓观望(不可能长期被套)。
8、盈亏比例:
投资者最大可能亏损额度为本金的20%,一旦达到最大亏损额度即清盘结算(不管到期否),将剩余的80%退还给出资人。
9、盈亏分配:
合作期满:a、若盈利小于或等于投资额10%,发起人不参与盈利分配,盈利全额支付给投资人。b、若盈利大于投资额10%,集合理财发起及执行人取得总利润20%,剩余80%利润按份额比例分配给各投资者。c、若亏损额由各投资者按分额比例分担。合作期中途不分红。
10、责任:
集合理财发起人谢平承担民事责任。发起人有责任对投资人名单及资金对当事人之外保密。
11、信息披露:
投资人可在2008年7月31日向发起人查询本次集合理财资金总规模,咖米网站每天公告每个份额净值、盈亏百分率以及持仓否。集合理财期满在咖米网站公布每笔交易记录。交易时段外投资人可随时监督资金及交易情况。
12、清算银行:
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员村一横路支行。
13、本集合理财投资人不可转让权益(合法继承除外)。
14、郑重声明:
任何投资都有风险,以往良好的交易纪录并不代表以后交易结果一定也会如此。
发起人: 谢 平 联系电话:020-34363012 13249777887
运作总监: 李 文 联系电话:13719009360
运作副总监: 何永佳 联系电话:13660233841
财务总监: 谢 圣 联系电话:13590302035
风险控制官: 张 邺 联系电话:15322011484
地 址: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2号大院311
网 站: www.byfx.com.cn
电子邮箱: xie@byfx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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咖米集合理财发起人谢平的话:
咖米理财团队具有将近20年的国内外金融交易市场(证券、外汇、期货、黄金)交易经验,最高年回报率曾达40倍。当然也经历过因爆仓被扫出市场之苦。十分明白一旦丧失本钱,将丧失再次寻找机会的能力。我们将保本重要性放在第一。
咖米优势:
1、咖米的交易理念既不做价值投资派也不做纯技术指标的技术派,而是认为多空双方交替主导市场的市场派,崇尚“市场永远是对的”真理,尊重市场。咖米用博弈的眼光看市场,风云变幻,任何人都只是市场里微不足道的一分子。不做永远的多头也不做永远的空头,永远只做滑头,始终如一地站在强者一方,只有这样才能在残酷的市场中生存。咖米可以恰到好处地掌握市场多空的分水岭,同时若盈利时将止损变成止赢,并将止赢不断向有利的 方向移动,尽可能多的吃尽行情;若亏损超过入市当时一天的幅度即离场,严格止损;因此做到赚大赔小。这就是咖米的交易策略。如此在正确的交易方 法上,我们组织有强大的团队,每一个动作都不是个人行为,而是每一步都通过严谨监控的团队运作,做到万无一失。
2、咖米集合理财与某些基金相比没有最低持仓限制,这在证券市场下跌(或熊市)行情中将可避免损失。
咖米弱势:
咖米集合理财资金不受任何部门监管,只有靠本身自律。不过我们会通过种种方式尽可能的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让投资者放心。
金融市场交易亏损的风险还是会存在的,而投资最大的风险是不控制风险。我们将风险控制在20%的范围之内,你最大的可能的亏损额不会超过20%。故理财计划适合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,适合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不能承担其可能亏损者则不宜加入此理财计划。
我们会以最大的努力为你服务!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咖米集合理财计划公告
(2009年4月13日)
根据《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》,我咖米集合理财计划及专户理财计划与《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》有抵触,现按暂行规定执行,决定暂停实施咖米计划。我们将与2009年4月20日前把资金汇回给各投资者。由于利润未超过10%,按原承诺,发起人不参与利润分配。待以后何时条件成熟时再实施此计划,借此谢谢各投资者对咖米理财的信赖与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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